公司注销前应先清偿债务
时间:2023-11-09 来源:要账公司浏览次数:197
一、公司注销前应先清偿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告后进行注销登记;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因此,在公司注销前,应当先清偿债务,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如果公司没有履行清算程序或者未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司追讨欠款。
二、公司注销后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讨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在公司注销后,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恶意转移公司财产或者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定代表人追讨欠款。
三、可以向股东追讨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股东追讨欠款。需要注意的是,在追讨欠款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事实。
总之,当遇到公司注销后欠款纠纷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