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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欠款的合法可行性
时间:2023-06-08 来源:要账公司浏览次数:297
催收欠款的合法可行性
一、申请支付令,请求法院督促对方还款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该种追债方式不需要通过起诉,就能获得人民法院对债权人请求支持;且在此程序中,法院不审查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处理时效较短具有强制执行力。
即,债权人只需要提供关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证据,法院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就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逾期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迫使对方主动和解
诉前财产保全,也称为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包含查封、扣押、冻结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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